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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职工行为规范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我所“创新、精进”的科研精神,规范职工日常行为,提高职工自律意识和文明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促进我所各项事业健康、繁荣和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行为规范。

本行为规范是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全体职工必须遵循的准则,是评价职工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的标准,是规范职工行为的依据。




基本行为规范

全体职工应遵循的基本行为规范为:

爱党爱国  遵纪守法

团结协作  待人友善

爱岗敬业  恪守诚信


领导干部行为规范

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遵循基本行为规范的基础上,须遵循以下要求:

胸怀大局  聚力发展

依法治理  科学决策

民生为本  清正廉洁


中层干部行为规范

中层干部在遵循基本行为规范的基础上,须遵循以下要求:

忠于职守  服从大局

勤学善思  高效执行

勇于担当  严于律己


科技人员行为规范

科技人员在遵循基本行为规范的基础上,须遵循以下要求:

刻苦钻研  勇于创新

严谨治学  求真求实

锲而不舍  力求精进


管理服务人员行为规范

管理服务人员在遵循基本行为规范的基础上,须遵循以下要求:

热情礼貌  服务主动

响应及时  保障有力

细致认真  乐于奉献


科研辅助人员行为规范

科研辅助人员在遵循基本行为规范的基础上,须遵循以下要求:

安全第一  操作规范

谦虚严谨  服从管理

节约资源  质量优先